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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金峰水厂扩建工程(一期)-水厂工程(土建部分)施工

2021-04-26 来源:福建漳州政府建设招标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金峰水厂扩建工程(一期)-水厂工程(土建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金峰水厂扩建工程(一期)-水厂工程(土建部分)(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8】E0102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金峰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金峰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金峰水厂扩建工程(一期)项目,总投资估算33815万元,设计规模10万m³/d,包括新建取水工程、原水输水管线工程及净水厂扩建工程。本项目为其中的水厂工程(土建部分),包括常规处理及排泥水处理工程。预算审核价为¥95316758.2元(含暂列金¥4659823.2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金峰水厂扩建工程(一期)-水厂工程(土建部分),主要包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建构筑主体土建工程、预留预埋(含套管及预埋件采购)、照明、防雷接地系统、装饰工程、室外工艺管线系统及配件(含各类阀门井、流量仪井等)(以土建结构物墙体外1米为界限)、安防管线系统及设备、室外道路及围墙工程、室外绿化、管沟及电缆沟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管道及检查井及电气电力工程(含厂区室外照明路灯)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工程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工程属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大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应当由取得相应类别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的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95316758.2元(含暂列金¥4659823.22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6万吨/日及以上的净水厂施工项目。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2018] 38号文、闽建筑[2018]43号文、 闽建筑[2019]7号文、闽建筑[2019]10号文、闽建筑[2019]17号文、闽建筑[2019]19号文、闽建告字〔2019〕70号文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6日 00:00:00至2021年5月24日 23:59:59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 8%~ 12%(含8 %,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5月23日16:00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25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www.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金峰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工业区内,邮编:363099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528587,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桥路铭信大厦2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zjtzzfgs@126.com

电话:0596-6963678,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

联系电话:0596-293495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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