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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科技园A-01地块1#~7#厂房、地下室(一)、堆场(一)、(二)、(三)工程

2022-12-21 来源:福建漳州政府建设招标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科技园A-01地块1#~7#厂房、地下室(一)、堆场(一)、(二)、(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科技园A-01地块1#~7#厂房、地下室(一)、堆场(一)、(二)、(三)工程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漳蓝管经〔2021)6号、漳蓝管经〔202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由项目收益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组成,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科技园A-01地块1#~7#厂房、地下室(一)、堆场(一)、(二)、(三)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2521.00平方米,分二期建设,本次为一期工程,本期总建筑面枳93571.0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7462.31平方米,地上建筑积93026.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4.74平方米。本期建设7栋厂房(其中6栋5层厂房,建筑高度23.95米;1栋7层厂房,建筑高度31.95米),一个1层地下室、3个室外堆场及其他配套工程。工程总投资38115.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908.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16.21万元,预备费用91171.26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科技产业园)——科技园A-01地块1#~7#厂房、地下室(一)、堆场(一)、(二)、(三)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93571.01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本次招标项目1#厂房24065.14㎡、2#厂房18423.76㎡,3#厂房11612.73㎡,4#厂房11634.31㎡,5#厂房13717.62㎡,6#厂房5701.4㎡,7#厂房7871.31㎡地下室544.74㎡。1#-6#厂房均为5层,7#厂房均为7层,地下室1层,檐口高度: 1、2#厂房为23.1m,3-5#厂房为23.17m,6#厂房为23.33m,7#厂房为31.13m。贰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建筑物层数5~25层,建筑物高度15~100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 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3000~100000平方米中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无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招标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09837106元(含暂列金9900000元),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199840244元(含暂列金9900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60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如若更新以更新后为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⑦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2日 08:30:00至2023年1月13日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6%~10%(含6%,不含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2)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证)。投标人以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漳发改法规【2022】2号文关于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使用电子保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13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gcjyzx.zhangzhou.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3970306,传真:/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ruicheng-018@163.com

电话:0596-2568567,传真:0596-2568567

联系人: 小吴、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21007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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