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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人民法院海澄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工程

2020-08-05 来源:福建漳州政府建设招标

龙海市人民法院海澄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附属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人民法院海澄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海市人民法院海澄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2016]53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海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海市新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海澄镇河福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015万元,其中建安费797万元,总用地面积4333㎡,总建筑面积1953㎡,其中一期主体建设:审判业主用房1921㎡,包括审判用房980㎡,审判人员工作用房400㎡,附属用房160㎡,生活用房381㎡已建设完成;本期项目招标范围为:值班室32㎡,配电房36㎡,配套建设围墙、道路、绿化、室外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696402 元(含暂列金¥17544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人民法院海澄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34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闽建告字〔2020〕59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5日 08:30:00至2020年8月19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8月19日 16:00:00(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20日 15: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人民法院、龙海市新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海澄镇月港大道20-17月港集团四楼新天公司,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566108,传真:/

联系人: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星路62号大舟创业园综合楼三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shenghua@126.com

电话:0596-2860055/17689241994,传真:/

联系人:小郭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公园西路82号

联系电话:0596-65273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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