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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附属工程

2014-08-26 来源:福建漳州市建设局
东山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XZ(漳)14031号
 
1.招标条件
东山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附属工程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3]1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山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东山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东山县西铜路(山前村段)北侧;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建安造价约290万元。主要包括值班室、临时食堂、大门、围墙、场地和道路硬化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附属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及在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东山建筑设计院
2.6.2预算审核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应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相关规定;
3.4. 投标人若非福建省省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持有有效的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2013]5号文和漳建工[2013]135号文的规定)。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826日至2014830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登陆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等相关资料请至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座2单元503室。)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499日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五万陆仟元整(小写:¥56000元)。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注:如果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年度保证金形式,一旦放弃中标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须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应按照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规定金额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补足差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910上午10:00时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910上午10:00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sxz.org)等媒介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东山县创业路;           邮  编:363400;
电  话:13607572333;            传  真:0596-5831960;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九龙官邸C座2单元503室;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931393;            传 真:0596―2930050;
联系人:小沈。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账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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