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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

2013-12-31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长沙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建设单位为长沙县人民法院,招标人为长沙县工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县星沙镇,位于东六线与行政支路交汇处东北角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269.2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660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3623.23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40平方米,本次招标金额约为5136万元。

2.4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该项目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2.7  招标范围:长沙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包括1+5F审判庭主楼)不含附属及其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上限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范围,以长沙县投评中心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长沙市外投标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入长施工登记证;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完成过一个及以上建筑面积15000�及以上的新建公共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新建公共房屋建筑:指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房屋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游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建筑用房、车站建筑用房等)。但不包括居住建筑(住宅)和商住建筑(商住楼)。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的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2人(其中土建施工员1人、安装施工员1人)、安全员 2人、质量员 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4.1 项要求;

3.5 企业没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

3.6 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从2013年 12 月 3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
http://zbj.csx.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1 月 20 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zbj.csx.cn)和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屏及公示栏)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的行政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投诉电话0731-84023024。

9.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长沙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13875977977

招 标 人:长沙县工务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367806266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393号澧水大楼1504室

联系人:习先生       

联系电话:18975167528

传  真:0731-82918686

邮  箱:5637419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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