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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楼工程

2013-01-31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编号:安溪施招[2013]010号
开标时间:2013-02-2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安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溪县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附属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安溪施招[2013]010号 2.工程规模:建设两幢配套附属楼,建筑面积3354平方米,其中宿舍楼1650平方米,食堂3354平方米,总投资约 600 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4.标段划分: 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 5.资金来源: 自筹 6.质量标准: 合 格 7.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必须是2012年泉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详见泉建筑[2010]57号文)中的A、B、C类的单位且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时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安溪县支行帐 号:35001656407050001905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标准格式:安溪施招[2013]010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四、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1、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1月30日08:00~2013年2月5日17:30(北京时间)。 2、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支付50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如需图纸请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图纸每套售价另计,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22538589。 五、投标人应于2013年2月25日9: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交标时仍需递交装有电子投标书的U盘作为备用(只有当遇到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时,无法进行正常的唱标,才启用备用的U盘进行唱标)。投标人应在信封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递交到招标代理处,逾期将不接受。 六、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3年1月30日08时00分至 2013年2月5日17时30分止 泉州市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信息网 招标代理 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3年2月19日11时30分止 传真至0595-22538589
领取答疑纪要 2013年2月19日14时30分至 2013年2月19日17时30分止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或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13年2月25日9时00分止 (从8:00开始接收) 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室
开标 2013年2月25日9时00分
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安溪县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0595-23280967 招标人:安溪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4号区A幢423室 邮编: 邮编:362000 查询电话: 查询电话:0595-22538589 传真: 传真:0595-28078589 联系人: 联系人: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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