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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许家湖镇法庭改造、装饰工程

2012-09-12 来源:山东临沂市建设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许家湖镇法庭改造、装饰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许家湖镇法庭院内。

  2.2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工程规模:投资额约100万元人民币。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工程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二级(含二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具有与本工程规模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16日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报名及资格预审。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并注明“仅用于xx工程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7、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劳务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据(2011年度或2012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8、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录书面证明(原件);

  9、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10、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11、外地施工企业须出具进临及进沂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12、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许家湖镇法庭改造、装饰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2年9月12日至2012年9月16日到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沂水县东红路2号)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节假日不休)。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207804343538

  开户行:中国银行沂水支行

  7.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

  7.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许家湖镇法庭改造、装饰工程工程投标保证金”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沂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站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沂水县驻地 地址:青岛胶南市北京路10号

  联系人:孙培钧 联系人:安晴 王一鸣

  电话:138649053914 电话:13505498194 18653971388

  招标单位:沂水县人民法院(章)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章)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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