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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09-09-30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项目已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仓发改[2009]10号、仓发改[2009]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福泉高速公路连接线沿线汽车4S店;
2.3.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5371.9平方米,其中建筑用地面积10984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8700平方米;
2.4. 估算总投资:约人民币4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3740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其中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6.2.内容:总平面规划、各单体建筑设计、室外附属、室外管综设计、基坑支护(含井点降水)、安防设计、工程概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12月,建设周期约2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若建筑专业设计事务所参加投标的,应与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派代表持有效的法人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于2009年9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处购买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不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含光盘)每份售价5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1.1.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截止时间为:2009 年11月6日9时00分,在递交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3740万元、计费系数为1,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2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100.8296万元。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8.4. 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方案达到竞标要求及编制深度但未中标的落标人,付给方案设计补偿费,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人民币10000元,第三名中标候选人人民币10000元,其余的投标设计方案,招标人都不给予经济补偿。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怡和巷56号
电话/传真: 0591-83187891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北二环中路150号福苑大厦7层
电话/传真:0591-87723817、83106766;
联系人:林先生、林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
账 号: 118060100100043368
用 途: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设计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北环东路19号(金鸡山隧道北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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