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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县文化局影院设备采购项目

2018-01-16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乡县文化局的委托就影院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影院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SZY201801003

三.项目预算:47.1068万元

四.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3、交货地点:武乡县电影院

4、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提供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开标日期内有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代表购买谈判文件提供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厂家营业执照、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检验报告或合格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纳税证明(近三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所得税纳税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18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城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城7楼713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9日15:00时

地点:长治市城区保宁门西街世纪城7楼710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乡县文化局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8335548666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盛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艳敏

联系电话:0355-203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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