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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建设项

2017-12-26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投标邀请函

  各受邀请单位:

  1. 招标条件

  闽侯县医院的编号为闽侯房建招2017131的闽侯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建设项目(设计)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7】1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闽侯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建设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

  2.3.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4026.1平方米(合21.04亩),总建筑面积约42298.8平方米;主要建设病房综合大楼、食堂、附属用房及一座新旧病房大楼连廊。

  2.4. 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人民币30293.82万元,工程费用约25627.63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①建设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具体招标范围以实际完成的为准。

  内容:本项目建筑红线图内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的建设报审、招投标和施工所需的全部图纸设计;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建筑、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景观工程、人防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高低压配电房等所有专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图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室内精装修设计;③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总体工程(含室外绿化、景观、广场、停车场、道路、路灯、室外供水供电、通讯、闭路有线、宽带、局域网络、安防、污水处理、消防系统水池、泵房等)及泛光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2.6.2.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计划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周期3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投标人是被招标人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邀请单位,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3.5.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以无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4)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2月5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人民币25627.6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40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医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镇入城路;

  电话:陈工;

  联系人:0591-22066063-80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8室,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38104   传真:  0591-87731143

  联系人:刘先生、郭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闽侯房建招 2017131 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516 0142 1000 0041。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联系电话: 0591-2298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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