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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富达商业广场工程

2013-12-30 来源:中国工程咨询网

bgcolor="#FFFFFF">1.招标条件
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QZCXZZ[2013]第028号的长泰县富达商业广场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招[2013]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长泰县富达商业广场工程设计 (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长泰县生态总部经济园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2677.2�,设计总建筑面积约78456.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228.44�,地下建筑面积17228.10�,地上1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9.1米,停车位570个,分地上停车位60个,地下停车位510个;主体建筑分商场、超市等,一、二层功能为商场、商铺及商场配套用房。建筑密度45%,容积率2.7,绿地率25%。
2.4.投资总额:总投资估算40000万元。
2.5.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室外景观配套及智能化设计)、编制设计概算(若施工图预算金额超过概算金额,设计单位须对设计成果进行优化)、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2.6.2.内容: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等专业设计,其设计深度要求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并通过消防审查和施工图审,其中,为响应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主体结构设计采用多高层钢结构建筑体系。
2.7施工图设计周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及有关技术资料并送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批复后5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及政府相关审批部门审查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甲级资质的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 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单项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商住或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且具有多高层钢结构建筑设计项目。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泰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联系人:小黄,联系电话:0596-8338209)办理相关招标资料,本工程的招标资料每份售价500元,(含招标文件、设计方案),资料售后不退(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小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于2014年1月22日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壹仟叁佰元整(¥313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80 7150 1001 0000 0001 64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3日上午8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泰县人和南路建设局九楼(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80%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5968332058
联系人: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6-2981555,2879392 传真:0596-2876013 入库时间:2013/12/27

信息来源:中国拟在建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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