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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岁月项目(二期)EPC

2021-05-20 来源:福建漳州政府建设招标

龙江岁月项目(二期)EPC+投资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岁月项目(二期)EPC+投资人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与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21]E1500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江岁月项目(二期)工程分东、西两区,其中西区位于中山桥以东,战备大桥以西,南江滨路以北规划范围约4.6公顷(70亩),长约500米;东区位于鹭洲路以东,漳州大桥以西,南江滨路以北规划范围约30公顷(450亩),长约1200米。

2.2建设规模:龙江岁月项目(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约为520亩,其中西区用地面积70亩,建筑面积约2685平方米,主要进行龙江水幕广场建设,东区用地面积450亩,建筑面积约19542平方米,主要进行各种加固、修缮、改造提升工程,包括龙江活力营地建设、原造船厂改造提升(温泉康养中心)、现有民居改造等,营造持续性活力的时尚水岸。主要建筑面积22227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观景、休闲、体验。项目总投资约73442.4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38964.46万元,设备投资约38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龙江岁月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对建设单位提供投融资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2.3.1勘察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2.3.2设计范围:包括龙江岁月项目(二期)红线范围内的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如有)、主体建筑BIM设计(含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含房屋结构鉴定、房屋测绘)、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由专业厂家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专项图纸需由总承包设计单位给予确认并加盖审核章)等工作。

2.3.3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各种加固、修缮、改造提升工程,涉及原造船厂改造提升(温泉康养中心)、现有民居改造、景观改造提升、桩基工程、土方工程、配套用房增设(含装饰装修工程)、给水工程(含市政开口及居民供水管道的改造)、排水工程(含雨污管网增设、改造及设备)、电气工程(含永久性用电工程及电力迁改)、暖通工程、燃气工程、通信(公众电信网)及有线电视工程(含迁改)、夜景工程、智能化工程、温泉开发建设的相关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4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2.3.5项目投融资及工程管理服务范围:包括负责项目的部分前期工作资金及工程建安费的筹措,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竣工备案验收。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负责办理市政配套设施包括永久性用水、用电、电信、宽带、排水、排污等的申请等相关事宜。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暂按人民币43364.46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含BIM)6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2764.46万元]。

2.5项目投融资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根据本项目建设资金要求,投融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年化利率不高于7%,借款期限四年,具体条款根据投标时的承诺另行约定。

2.6工期要求: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时间要求从签定合同次日起250日历天(其中西区应在90日历天内完成),其中西区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初稿报发包人审查批准,同时进行二次设计(如有),二次设计施工图应在前述施工图初稿批准后15日历天内提交发包人审查批准(如有);东区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初稿报发包人审查批准,同时进行二次设计(如有),二次设计施工图应在前述施工图初稿批准后30日历天内提交发包人审查批准(如有);

2.7质量要求:⑴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合格标准,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⑵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⑷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项目投资管理资格及设计、施工资质要求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⑴工程投资管理方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⑵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⑶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⑵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只需联合体投融资管理方提供。)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若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房建类(住宅小区除外)施工总承包项目。

3.5投标人信誉要求: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3.6.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其具备的条件须同时满足所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

3.6.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土建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6.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0日 0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www.zzgcjyzx.com/Front/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6月10日(含2021年6月10日)16: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佰陆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任一种形式提交(若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①现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11日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若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提交;②银行保函;③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④保证保险。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http://www.zzgcjyzx.com/Front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国家高新区众创园,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289989,传真:/

联系人:小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fjjrzz123@126.com

电话:0596-2926609,传真:/

联系人:小苏、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324国道漳州国家高新区众创园政府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596-6620580、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871120,0596-2939029

招标人:漳州圆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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