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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建安公司办公楼工程

2013-10-09 来源:天津投资网

 

中铁十八局建安公司办公楼工程监理

 

[ 作者:    转贴自:    点击数:11    更新时间:2013-10-8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21202120130226                      保税通告:27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铁十八局建安公司办公楼工程监理 已由 天津空港经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保发改许可[2013]5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8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为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212平方米。主体总部办公楼为十层,主要包含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及楼宇附属设施
2.2  工程建设地点: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以东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上述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实行“三控、三管、一协调”
2.4  工期要求:2013年10月25日 至 2014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 2)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3)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一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配置总监代表一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市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若总监可以常驻现场,则可以不配置总监代表,但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5)配置安全总监一名,具有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安全总监可由具备资格的总监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总监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 6)外地监理工程师报名时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进津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10 月 8 日 至 2013 年 10 月 1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元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金岭(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80号空港商务园东区9-503-09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黄亚鹏 电话:13102157009
传  真:5809855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冷满昌 电话:24893666
传  真:022-24893766
日期:2013 年 10 月 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84906266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
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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