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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县人民法院兴泰人民法庭审判楼工程

2012-05-25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人民法院兴泰人民法庭审判楼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泰发改招[2010]114号文核准招标。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泰县经济开发区积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450万元, 审核价为413.3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一幢5层框架结构人民法院,总建筑面积1933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建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8号店面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 6月15日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

  收取投标保证金帐号:

  户名: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16102010010018378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6月18日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

  ③、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ctc.com/。)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59607078

  招标代理: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王、小卢

  联系电话:0596-2910679 传真:0596-2910156

  地址:漳州市华东工业品批发市场14幢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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