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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A区)总部大厦主体

2011-04-11 来源:中国建设网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项目编号:110105741010016),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现对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A区)总部大厦主体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A区)总部大厦主体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1:杨珊 联系电话1:020-28074528
联系人2:邓林 联系电话2:020-2231849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莺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447253
三、建设地点:海珠区沥滘振兴大街18号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整体造价约人民币75000万元。本次招标不含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等工程,计算监理服务费用的工程造价约66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编号:
招标规模: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A区)总部大厦为一栋约200米高的综合办公楼,地上43层(其中裙楼5层),地下3层;建筑面积地下约4.6万平方米,地上约11.1万平方米(不含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
招标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隶属于中交集团南方总部基地(A区)总部大厦主体工程(除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外的全部工程,包含桩基础、人防工程、地下及地上建筑的土建、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及设备工程、室内外配套设施等)的前期工作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1年4月14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1年4月15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
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__7_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前 7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6 份, 1 份正本 5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8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前进路163号
联系人1:杨珊 联系电话1:020-28074528
联系人2:邓林 联系电话2:020-2231849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6E
联 系 人:肖莺 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1 传真:020-87578002
 

日期:二〇一一年 四 月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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