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6.00 分
技术响应:26.00 分
商务响应:3.0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 分(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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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5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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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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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设备技术参数评审 (0~3.00) |
提供所投产品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防腐等级为WF2。根据投标人所投灯具技术参数要求满足要求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满分3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00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1 (0~4.00) |
提供所投产品灯具性能参数,灯具光效指标:140Lm/W≤LED功能灯(色温3000k-3500k)整灯光效<145Lm/W的得2分,145Lm/W≤LED功能灯(色温3000k-3500k)整灯光效<150Lm/W的得3分,LED功能灯(色温3000k-3500k)整灯光效≥150Lm/W得4分。以最高分计取,不累计得分,满分4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4.00 |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2 (0~5.00) |
投标人所投产品LED功能灯灯具满足6000小时及以上光通量维持率≥99%,得3分,满足10000小时及以上光通量维持率≥99%,得4分;满足15000小时及以上光通量维持率≥99%,得5分;以最高分计取,不累计得分,满分5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应能反应上述评审因素,不能反应的不得分。所检测项目灯具的测试方法须为已燃点实测,如测试方法为推测计算等,此项最高得3分。) | 5.00 |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3 (0~5.00) |
LED功能灯灯具整灯使用寿命: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70%,30000小时≤使用寿命<50000小时得3分,50000小时≤使用寿命<100000小时得4分,使用寿命≥ 100000小时得5分;以最高分计取,不累计得分,满分5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应能反应上述评审因素,不能反应的不得分) | 5.00 | ||
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情况评审1 (0~2.00)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LED功能灯灯具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出具的认证证书得2分,满分2分。(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00 | ||
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情况评审2 (0~2.00) |
投标人提供所投LED功能灯灯具的浪涌保护器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出具的认证证书得2分,满分2分。(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00 | ||
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情况评审3 (0~2.00) |
投标人所投产品蓝光危害等级满足《灯具第 1 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2015 国家标准,确保相关蓝光的危害等级不超过限值(RG1)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2.00 | ||
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认证情况评审4 (0~3.00) |
投标人所投产品(功能灯)获得国家权威机构一级能效标识认证(功率符合清单要求)及备案(其备案信息在“中国能效标识官网”可查询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满分3分。(提供认证及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说明:根据提供的能效标识证明在“中国能效标识官网”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没有提供网上查询到的亦不予认可。 |
3.0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服务能力 (0~3.00)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项得1分,满分3分。(提供有效期内且通过年检的体系认证证书电子扫描件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年检的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1 (0~3.00)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7分,中得2.4分,差得2.1分,无不得分。 | 3.00 |
售后服务2 (0~3.00)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应急处理预案(常见故障应急救援方法)是否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优得3分,良得2.7分,中得2.4分,差得2.1分,无不得分。 | 3.00 | ||
售后服务能力保障1 (0~3.00) |
售后人员中须同时具备特种作业证书(低压电工证及高空作业证)的人员每提供一个人员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特种作业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00 | ||
售后服务能力保障2 (0~1.00)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具有满足售后服务需要的高空作业车辆1辆得1分,满分1分。(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 1.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设备安装及调试方案 (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现场安装方案、设备质量、调试、性能验收方案是否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不得分。 | 5.00 |
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0~5.00) |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内容是否全面、详细、合理可行。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不得分。 | 5.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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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业绩 (0~5.00) |
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路灯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满分5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时间、金额及内容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此项评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江北新区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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