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法律大讲堂改造及数字化办案指挥中心建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法律大讲堂改造及数字化办案指挥中心建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1日09: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396
2、项目名称:法律大讲堂改造及数字化办案指挥中心建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2.02万元
5、最高限价:¥442.02万元
6、采购需求:法律大讲堂改造及数字化办案指挥中心建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一方,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非中小微企业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以上要求;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有效期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免费下载。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2)潜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文件格式.YTZF),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咨询QQ号:1063286986。
四、响应文件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09: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入口。
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供应商须自行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确保电脑环境、数字证书(CA)、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wd/165744.jhtml)进行相关操作。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11日09:00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
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下载 “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间号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截止时间为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若中标单位有融资需求,可登录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详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 1103号
联系人:李文峰
电话:0535-301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逸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汇谷孵化器A2楼
联系电话:0535-6907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常宏、于万梓、林璐
电话:0535-6907271
发布人:逸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