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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工人文化宫服务中心智能信息化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01-29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补充通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2]SG[GK]2024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江县工人文化宫服务中心智能信息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1-31,更正为:2024-02-02。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现更正为:

“采购包1:要求合同分包;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要求合同分包;预留比例:40%。”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中

序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3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

现更正为:

序号

招标文件

(第三章)

编列内容

3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1: 分包比例40%,分包履行的内容:本采购包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含)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及第四章。

3、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序号12(2)其他中新增以下内容:“19.3本招标文件第一章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及第四章“一、资格审查第1.3点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为系统自动生成,以第一章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及第四章“一、资格审查第1.3点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为准。”

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四、其他事项”中:“2.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原招标公告“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1-24 至 2024-01-3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1-24 至 2024-02-0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本次更正内容有修改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需重新通过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请特别注意。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工人文化宫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江南镇健兴路1号

联系方式:13705945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鼓楼区道山西路82号省电影制片厂5号楼2层(福建分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与南湖路交汇处北侧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总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13850819823、0591-83718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航、杨林

电话:13850819823、0591-83718387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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