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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外包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

2023-07-12 来源:芜湖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3CG2023FW0661(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22023044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删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中“2、服务要求中”1.1.数字化加工要求中的“(5)档案清点要求、(6)档案核查要求”内容。

2、删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中“2、服务要求”中的“1.4.OCR软件要求”内容。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中“5、其他要求”的(6)内容调整为:(6)供应商要有相关经验,有本项目服务目标、管理制度、服务实施计划、信息安全方案、档案流程方案、服务响应方案、质量控制方案、人员及设备保障方案、档案安全保护措施、应急预案、档案搬运保障措施、培训计划、保密方案、服务人员配备等措施,拟派的服务人员要具有一定的学历和经验。

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4.1商务部分中:

供应商业绩

6分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合同中同时包含档案扫描、档案清点和档案核查)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有一项加 3 分,本项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现调整为:

供应商业绩

6分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合同中包含档案扫描)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有一项加 3 分,本项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5、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4.2技术部分中:

服务人员配备

8分

项目服务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①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②提供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不得分。

现调整为:

服务人员配备

8分

项目服务人员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每提供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①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扫描件;②提供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 46 号

联系方式:0553-2611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花津中路金玺商务写字楼

联系方式:15955350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志勤

电话:1595535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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