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新]海安县红光河整治工程排水监控中心一期工程等资格后审公告

2018-06-20 来源:江苏海安县人民政府招标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红光河整治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红光河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排水监控中心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化运行、数据监测、监控等智能化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

(2)工程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3)招标范围:排水监控中心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化运行、数据监测、监控等智能化设计以及工程施工

(4)计划开、竣工时间: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天完工。方案优化和审核1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面施工60个日历天。

(5)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深度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要求。施工质量: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

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B3206210336000079001001

排水监控中心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化运行、数据监测、监控等智能化设计以及工程施工

 

600

① 时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即允许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②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即允许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②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符合其中一条款的即为具备投标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企业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类似的供、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自动运行、数据监控等智能化设计、施工业绩(设计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单位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工程规模及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8)承诺函:a.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中心站一体化服务平台系统、无人值守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报警系统等)、LCD液晶大屏展示系统、污水监测系统(流量计、COD、氨氮),以上产品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上产品的授权书的承诺函;b.设备需求提供培训服务承诺书;c.提供软件后续使用保证和硬件设备产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三年),保证在产品出现故障一小时内给予答复,24小时内赶到现场予以及时处理的承诺函。

(9)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函。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施工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4日到2018年7月6日登录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6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时须携带CA证书、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或U盘)和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本工程不接受远程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海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20000元整;

8.本工程评标办法: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城中坝南路12号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编:226600

邮编:2266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吴守华

电话:0513-88826985

电话:0513-81819570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