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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船舶救生、消防设备检验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2018-03-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船舶救生、消防设备检验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船舶救生、消防设备检验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XPCG2018010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4-25180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湄洲镇文甲

联系方式:陈先生/139059449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翁/13030860786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嘉新商业城7 号楼32-34开间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请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船级社颁发的服务供方认可证书,具有船用灭火设备和系统检测与维护保养的从事服务能力(气胀式救生筏最大乘员定额为65人及以上,吊架降落式救生筏最大乘员定额为25人及以上)。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船舶救生筏检验单位(牵头人)与船舶消防设备检验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8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13日 08:00至2018年04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ptfw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或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04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4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三层开标室(5)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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