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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信系统设备采购(LZG17-793)更正公告

2017-11-29 来源:广西柳州市政府采购县区采购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 通信系统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LZG17-793

  三、采购人名称: 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柳州市学院路90号

  联系人: 曾毅 联系电话:0772-382237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2号阳光100城市广场3栋26楼11-12号

  项目联系人:周燕媚 联系电话:0772-8806299

  五、首次公告日期: 2017年11月27日;

  六、更正日期: 2017年11月29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采购文件第1页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现更改为 “①法人企业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其他组织报名时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证照副本复印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2、原采购文件第17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

  “1.资信及商务文件:

  1.1资信文件▲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1-9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其中2、3、4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1.1.1投标保证金银行底单复印件;

  1.1.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1.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1.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1.1.5投标人最近三个月(2017年8、9、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专用完税证明”复印件或免缴税费证明复印件或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由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常缴纳税收证明原件);

  1.1.6投标人最近三个月(2017年8、9、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社会保险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缴纳社保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费用证明原件);

  1.1.7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供应商主体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次信用记录查询,同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提交(须两个网站同时提供)

  1.1.9第二章《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资信及商务文件,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

  现更改为 “1.资信及商务文件:

  1.1资信文件

  ▲1.1.1投标保证金银行底单复印件;

  ▲1.1.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

  ▲1.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

  ▲1.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1.1.5投标人最近三个月(2017年8、9、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专用完税证明”复印件或免缴税费证明复印件或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由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常缴纳税收证明原件)(上述三个月均为零申报时,须提供相应的企业税务申报表加盖税局章复印件);

  ▲1.1.6投标人最近三个月(2017年8、9、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社会保险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缴纳社保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费用证明原件);

  ▲1.1.7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供应商主体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次信用记录查询,同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提交(须两个网站同时提供);

  1.1.9第二章《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资信及商务文件,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

  3、原采购文件第20页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广西鑫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副本备案。以配合我公司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16】7号文件第八条)的要求,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无法在上述要求期限内将合同送达的中标人,我公司须凭中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才能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现更正为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副本备案。以配合我公司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采【2016】7号文件第八条)的要求,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无法在上述要求期限内将合同送达的中标人,我公司须凭中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才能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4、原采购文件第39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资信及商务文件:

  1.1资信文件▲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1-9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且其中2、3、4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1.1.1投标保证金银行底单复印件;

  1.1.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1.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1.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1.1.5投标人最近三个月(2017年8、9、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专用完税证明”复印件或免缴税费证明复印件或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由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常缴纳税收证明原件);

  1.1.6投标人最近三个月(2017年8、9、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社会保险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缴纳社保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费用证明原件);

  1.1.7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供应商主体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次信用记录查询,同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提交(须两个网站同时提供)

  1.1.9第二章《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资信及商务文件,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

  现更改为 “1.资信及商务文件:

  1.1资信文件

  ▲1.1.1投标保证金银行底单复印件;

  ▲1.1.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

  ▲1.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

  ▲1.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1.1.5投标人最近三个月(2017年8、9、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专用完税证明”复印件或免缴税费证明复印件或缴税凭证复印件或由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常缴纳税收证明原件)(上述三个月均为零申报时,须提供相应的企业税务申报表加盖税局章复印件);

  ▲1.1.6投标人最近三个月(2017年8、9、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社会保险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或缴纳社保凭证或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费用证明原件);

  ▲1.1.7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1.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供应商主体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次信用记录查询,同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提交(须两个网站同时提供);

  1.1.9第二章《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资信及商务文件,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

  5、原采购文件所有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签字 : ”现更正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字: ”。

  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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