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BHCGX2015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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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出入口智能监控系统、电视采购 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以询价采购的方式发布询价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向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各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则无效,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如出现最低投标总价不止一个者,则由招标人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3.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即供货安装期为10日历天)。
4.付款方式:中标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款80%,余款20%作为质保金,一年内无质量和安装问题招标人向中标人全额付清。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经营范围包含采购内容等;
3.投标人投标资格必须符合要求,没有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投标单位承诺的服务条款(格式见附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认为必要的材料。
8.本次询价要求上述报价文件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9.上述所列材料须依次装订成册装入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五、其他
1.被询价供应商应提供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2.报价文件请2015年11月 5 日16时00分前 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我中心,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 (现金或电汇,帐户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 ,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 ,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报送的无效。
3.供应商对本询价函若有疑问,应在2015年10月30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提交疑问的,则视该供应商无疑问。
4.中标供应商若未及时按标准供货,将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没收投标保证。
六、送达报价文件地址:滨海县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楼1808开标室。
联系人:李晓华 电话:0515-69953610
七、本询价函同时发布于:
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 http://www.bhz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