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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电信安保监控系统改造项目(二次)...

2015-09-22 来源:中国设计师网安防

  中�缧偶殴竞颖笔〉缧欧止镜暮颖钡缧虐脖�监控系统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CMC-HBDX-04(2015)070),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北省电信分公司,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河北电信安保监控系统改造项目(二次)。

  1.2 项目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856,484.92元。

  1.3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1.4 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招标人公司本院、润都B座、润都D座、培训基地共四部分监控系统工程改造,更换老旧监控设备,并在老旧监控设备同址更换新设备,老旧设备为模拟信号,新设备为数字信号并采用POE供电方式,新旧设备更换期间,要求监控信息原则不中断,确需中断的,不得超过1个小时。本项目还包括监控室的翻新改造工作。

  1.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单位。

  1.8安全文件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 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2年8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竣工合同总额在80万及以上的安防监控类施工项目业绩证明。

  2.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类证);

  2.5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员C证;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上午9:00至11:00与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311-80892459 18032796268。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国富大厦1002室。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标书款须以汇款方式提交(账户信息详见本章第7条相关说明),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另付图纸押金人民币(50元,现金),在投标人归还图纸时,该押金同时退还,退还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

  图纸只提供纸质版,获取图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国富大厦1002室。

  4.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所提供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 公司介绍信;(加盖公章)

  (2)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标书款电汇底单(若为电汇);(加盖公章);

  4.3如投标人不能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如下的证明文件:

  (1) 公司介绍信盖章扫描件;

  (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扫描件(加盖公章)

  (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

  (4) 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件;

  (5) 标书款电汇底单扫描件。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标书发售期内发送至本公告载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需要邮寄的,需在发送的邮件中明确提出需要邮寄的申请,提供邮寄所需地址、邮编、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查收、审核且确认标书费到帐后,按投标人所提供的信息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且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费用、风险、意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大街150号国富大厦100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及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国富大厦1002室

  邮 编: 050000

  联系人: 韩先生

  手 机: 0311-80892459 18032796268

  邮 箱: gcmc_hd@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东佛山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账号:7447000182600113514

  开户行银行代码:302588044700

  附注:此账户同为缴纳标书费账户;投标保证金或购买招标文件汇款附注填写要求:“请根据项目名称填写,不超过8个汉字占位”(汇款时应按此填写,如因填写不清晰而无法核实是否到款而影响投标或报名的,责任自负。)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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