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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安监局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生产监控管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3-12-1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HPZFCG13-10286



2、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安监局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生产监控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本系统的开发及建设要求是通过城市公网或专用网络接受本辖区的各个危险点的实时监控数据,实现对各个(本期建设约为20个)污水站(危险点)的信息搜集和管理、动态监控、预警报警处理、事故应急辅助决策支持、地理信息系统(GIS)、监控设备管理等功能,实时上传到安监部门监控中心。借助相关技术平台,实现污水处理站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监控的数字化管理,使安监部门能快速反应和为管理决策提供实时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提供帮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采购范围:系统建设主要包括监控终端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安装以及监控终端与系统平台的远程联测、应用软件系统、各类系统软硬件平台、网络系统及其子系统等的系统综合集成工作。



5、项目实施周期:20145月底前完成项目并通过验收。



6、项目预算:150万元人民币。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



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



3、在上海设有常驻开发及售后服务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开发、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支持;



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登记与查询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5、投标人在投标标文件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提供投标人在上海地区办公、售后服务地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31216- 2013 1220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黄浦区河南南路784403报名,并携带移动数据存储介质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31223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63529744,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六﹑招标方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20131224日下午16点之前。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110日(周五)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黄浦区重庆南路100712会议室



九﹑开标:20141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整于黄浦区重庆南路100712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十、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南路784407



联系电话:63235971



联系人:曹喆彦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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