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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监察大队关于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建设的更正公告

2013-07-24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监察大队关于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建设的更正公告
标号: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建设的更正公告
 
编号:SZYC2013-WJ-G-051
采购项目类别:其他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监察大队委托,为其拟采购的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合格投标人的范围的生产商或有授权的经销商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人:宋雄英  联系电话:0512-63598891;
2.招标代理: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
联系电话:(0512)65158110 ;   联系人: 陶元倩;
邮编:215002 ; 
3.招标编号:SZYC2013-WJ-G-051;
4.招标内容: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5.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7月16日;
6.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 2013年8月   日13:30时”更正为:“开标时间:  2013年8月 9日13:30时。”
(2)第一、二标段的评分标准中均增加以下内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5人以下(含5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的,则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分。
如某标段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该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第二标段的评分标准中原:“相关业绩5分:投标人自2009年以来在江苏省内完成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开发实施案例,每个省级案例得3分,每个市级或县级案例得1分,最高得5分”更正为:“相关业绩5分:投标人自2009年以来完成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开发实施案例,每个省级案例得3分,每个市级或县级案例得1分,最高得5”。
7.本更正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发布
8.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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