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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供电局信息系统监控中心建设招标

2012-10-08 来源: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
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信息系统监控中心建设(招标编号:HLZB-2012-08-128)已由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委托,对红河供电局信息系统监控中心建设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1.1 本工程为信息系统监控中心建设
1.2 本工程由“红河供电局信息系统监控中心建设”和“综合监控中心显示大屏建设”两个项目组成,两个项目采用捆绑招标方式。
1.2 工程的建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云南电网公司。
2.2 出资比例:自筹100%。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
3.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编号:HLZB-2012-08-128),对信息系统监控中心建设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含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及验收投产所需的所有管理服务。
3.2 工期要求:总工期60天。
3.3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资格,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已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3)投标人须具备智能化设计及施工壹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必须具有代理或经销资格或具有由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直接授权的授权证明文件(正本)。
(5)投标人应具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业绩,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产品在全国行业内无不良运行记录。
4.3 投标单位须完全满足以上所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公司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公司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公司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以上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5.2出售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18:0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5.3出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21楼A、B座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6.1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于201210299:00 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招标人于2012年10月29日10:00时在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19楼D、E座会议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hlzb.com.cn/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
代理公司: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韬萱        电话:0871-3195338-309      传真:0871-319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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