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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无线电管理处视频监控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2011-12-22 来源:广西财政厅招标
 
  
受采购单位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市无线电管理处视频监控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贺州市无线电管理处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HZZG2011货字377号
3、采购内容:详见下表《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三、供应商应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作完整唯一报价。
四、有意的供应商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报价文件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好的报价表密封送至或传真至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注:报价表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贺州市无线电管理处视频监控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ZZG2011货字377号
采购要求:
1、本项目需求的货物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参考品牌型号规格及技术参数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必须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评标时,若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产品某个技术参数或要求为某一品牌所特有,则该参数将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真实情况填写技术偏离表,否则询价小组将做出对其不利的评判。
2、所报产品须注明品牌、型号,并附详细技术参数(配置)和有无技术规格偏离,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对于技术指标和参数的应答,应按产品的实际品牌型号填写真实的技术参数值,不允许简单地复制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作为投标应答,或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如在评标时发现以上情况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报价应是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综合布线、装卸费、验收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培训相关操作人员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4、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投标人供应的设备必须提供原装证明,所有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所有产品及服务按国家“三包”实行。质保期至少一年,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故障申告后必须及时处理。
5、交货地点:贺州市星光路50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
6、货物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
7、报价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陆佰元整(¥600.00,转至如下帐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帐号:45001647402059111111,报价前没有足额交纳或者交现金没有注明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报价,若为会员供应商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
8、报价单位请于20111226上午10点前将填好的报价表、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或会员供应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技术偏离表(如有请提供)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所有以上内容每页必须加盖公章)用信封密封后按规定时间交至或传真至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3号政务中心四楼,传真电话0774-5137812;项目负责人:林先生
9、报价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侯选供应商)。
10、成交供应商须一次交纳中标金额的1%作为中标服务费。
 
采购单位:贺州市无线电管理处
代理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201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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