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工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吴泰闸路以北,长虹路以西,总建筑面积约41512平方米。
招标范围: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和设计说明中的所有内容,以及项目竣工验收、保修、人员培训、虽未说明但为本系统正常施工和调试运转使用所必须的工作。
项目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会议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智能建筑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应携带的证件(以下证件的原件并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5、《济宁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两份
四、凡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持上述证件,于2010年7月27日至8月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报名。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济宁市招标投标中心 (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
招投标中心:高茹 0537-2653272
招标人: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卫东 赵青春
电 话:0537-3150296 1385377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