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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及开发区法庭装修改造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

2025-06-25 来源:江苏淮安市政府项目

1. 招标条件

洪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及开发区法庭装修改造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 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洪开管投备【2025】159号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洪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及开发区法庭装修改造项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为总占地面积:58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8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566.00平方米;本期室内装修改造面积为4580平方米,室外文化广场改造面积约1284.00平方米。

2.1.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外立面更新改造,室内电气、给排水、通风、暖通、消防、智能化、装修更新改造,屋面更新改造,室外管线、道路及景观绿化更新改造,以及局部新建、新建室外围墙、新建桥等;不包括新增外挂电梯、智能化系统和软装家具的采购和施工。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①设计:主要包括上述单体及建筑外立面更新改造,室内电气、给排水、通风、暖通、消防、智能化、装修更新改造,屋面更新改造,室外管线、道路及景观绿化更新改造,同时增设外挂电梯、围墙等。具体包括建筑一次消防及暖通改造设计,室内二次机电(水、电、暖通)及装修改造设计,局部新建设计、加装外挂电梯设计、新建室外围墙设计、新建桥设计以及室外总体改造设计(室外道路、管线、景观绿化)以及与本设计相关的变更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和施工配合服务工作。不含建筑亮化,标识标牌设计,软装设计,结构鉴定及智能化深化设计,结构加固、设备及软件等专项设计。

②施工: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③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2.2合同估算价:1220万元

2.3总工期要求:270个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经招标人书面认可。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

B、施工资质满足: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做过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或监理或工程总承包或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

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不含监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3.3.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做过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

以上业绩说明:

(1)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①两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即可。

②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载明时间的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

①设计业绩,时间为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

②设计成果证明材料为: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设计成果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至少三方盖章。

3.3.4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5投标人近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 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6投标人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 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7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5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 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投标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至少配备以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

3.7.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7.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7.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本工程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

3.7.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8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信用淮安”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2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二楼大厅 CA认证窗口办理,《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07 月22 日09时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链接企业诚信库),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不予认可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施工企业)

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 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 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资质等级

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

B、施工资质满足: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投标人须填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做过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 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做过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或监理或工程总承包,或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

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不含监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说明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①两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即可。

②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载明时间的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

①设计业绩,时间为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

②设计成果证明材料为: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设计成果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至少三方盖章。

(3)监理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①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投资额或工程造价或建筑面积即可,如果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对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格式。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承诺书”(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证明材料作为承诺书附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无需录入诚信库)

2、提供承诺书一,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格式。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承诺书一”。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承诺书加盖投标人的牵头人电子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有效。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信用淮安”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内容见招标文件中“承诺书一”。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 5 1 1 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备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规定:

A、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本工程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

E、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项目管理机构

1、投标人须填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2、投标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至少配备以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人员的工程建设类注册证书或工程建设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备注:1、因软件制作工具原因,如果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无法添加。为此投标人可在“项目经理简历表”中另外添加设计负责人的简历(在“拟在本合同任职”一栏中注明为“设计负责人”),并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其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审标准

 

技术标评审

(32分)

方案设计文件

(24分

1.设计说明书(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优得4分、良得3.6分、中得3.2分、合格得2.4分,无得0分。

2.技术方案(12分)

1.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

各分区功能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分区明确,功能完整,是否满足交通流线等要求。

2.设计原则。

整体设计风格是否满足项目设计理念的要求,贴合该项目的定位;硬景材料是否能表达项目定位,体现绿色生态理念;植物设计理念是否符合项目总体定位;各区域之间功能衔接是否自然、协调。

3.设计依据。

4.各专项(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优得12分、良得10.8分、中得9.6分、合格得7.2分,无得0分。

3.设计深度(4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3.设计重点、难点和控制分析全面到位。

4.对项目规划的理解程度,项目周边自然条件、现状基本情况等方面认识,总体思路表述等方面理解清晰、全面、科学。

优得4分、良得3.6分、中得3.2分、合格得2.4分,无得0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合格得1.2分,无得0分。

5、经济分析(2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合格得1.2分,无得0分。

   

第一阶段

注:

1.方案设计文件各评分因素(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

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设计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

要点满分的60%(评分分值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8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合格得1.4分,无得0分。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得1分、良得0.9分、中得0.8分、合格得0.7分,无得0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得1分、良得0.9分、中得0.8分、合格得0.7分,无得0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

(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得2分、良得1.8分、中得1.6分、合格得1.4分,无得0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得1分、良得0.9分、中得0.8分、合格得0.7分,无得0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得1分、良得0.9分、中得0.8分、合格得0.7分,无得0分。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因素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技术标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分因素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分因素满分的70%。评标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

1.2.2

经济标(满分66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且进入经济标评审的投标文件。

3、原件上传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经济标”。

1.2.3

商务标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额在7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每提供一个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以上业绩说明:

(1)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①两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即可。

②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载明时间的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

初步评审后 先评审技术标中的设计文件,再评审商务标、经济标,分段进行评审、比较,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直至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推荐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一)、先对技术标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得分14.4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排序第 7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得分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包括经济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业绩)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1、入围下一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比例%;√优选数量7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淘汰数量名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竞争性判断方式:评标委员会综合投标报价、工程业绩、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企业资质等作为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的依据,并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为淮安市洪泽区数据局,电话:0517-87288781

1 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益寿路146号地址:洪泽区万通国际20-2栋203室

邮编:223100 邮编:223100

联系人:谢鹏腾联系人:魏成芳

电话: 19552307888电话:13776724890

202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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