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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勘察设计项目

2024-05-06 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勘察设计项目PFGS-KCSJ标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法规发〔2024〕3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 年)》中的新增高速公路,是江苏省“十五射六纵十横”新一轮高速公路网中重要组成部分中的“横一”,编号为 S10。本项目的建设将完善江苏省高速公路网,优化区域路网结构,加强区域省际高速公路联系,实现区域协调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将有效提升区域出行效率、带动沿线城市和产业发展。

本项目起点选择项目与济徐高速交叉处(济徐高速桩号K33+153附近),沿华山镇北部跨越大沙河、S322,于丰县县城南部平行G237布线(距离G237约2.1km),向西经宋楼镇、孙楼街道进入王沟镇后,路线转为东南-西北走向,止于丰县与山东单县交界处王沟镇刘元集附近,与S40徐民高速顺接,全长约38.365km。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交3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1处,一般互通式立交2处;全线共设置1处服务区,匝道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1处(与宋楼互通合建),管理分中心1处(与宋楼互通合建)。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度27米,桥涵汽车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机电工程(含外电接入工程)、房建工程(含加油站)、绿化景观、环保工程等内容。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 PFGS-KCSJ 标段 ,招标范围如下:

沛县至丰县高速公路(济徐高速至苏鲁省界段)勘察设计工作,包含约38.365公里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机电工程(含外电接入工程)、房建工程(含加油站)、绿化景观、环保工程等的勘察(含初勘、物探(含管线)、详勘、测量等)和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概、预算文件的编制,设计阶段及建设期BIM技术应用,水利补偿专项设计,水文分析、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以下专项方案(如有):规划设计方案、海绵城市设计、日照分析报告、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通航影响评价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咨询,招标配合(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协助发包人履行完善项目报批、后续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

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1)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4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并具备报批条件(基本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其中用地红线图应根据本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要求及时提交);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30天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并具备报批条件;

(3)勘察(测量)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

(4)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③或②③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①③或②③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至少包括特大桥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相关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以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一个不小于2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须同时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且为同一个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按联合体所有成员中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较低的进行评定)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设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不小于20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须同时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且为同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至少包括特大桥梁、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公路行业甲级 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5.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68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0516-85605868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张春阳、胡继军

电 话:025-86602545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1716269190@qq.com

工作QQ:1716269190 (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9. 其他

9.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 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9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9.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 4  5  6  10 : 0 0,预约截止时间:202 4  5  11  17: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 4  5  27  10  0 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 4  5  27  10  3 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9.6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7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范先生、张春阳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王陵路68号

电话:0516-85605868、025-86602545转8011

传真:025-86602545

电子邮件:1716269190@qq.com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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