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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新风、锅炉、电梯、配套信息化、智能化及诉讼服务中心(±0以上)工程项目

2020-11-20 来源: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招标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新风、锅炉、电梯、配套信息化、智能化及诉讼服务中心(±0以上)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新风、锅炉、电梯、配套信息化、智能化及诉讼服务中心(±0以上)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以北、富贵路以南、杭州路以西。

2.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期要求:40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1)诉讼服务中心(±0以上)建设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2)审判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中央空调、新风、锅炉、电梯、抗震支架工程等,(3)审判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配套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其中的办公系统(桌面云及办公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上招标范围内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所述范围内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等全过程工作内容。

2.7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1年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不少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在建或竣工业绩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3.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环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招标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投标人必须为以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承诺符合该条所规定的资格要求(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 月26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进入“交易主体登录-工程建设”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开通了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功能,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主体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的,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xaca.hnxaca.com:8081/online/ggzyApply/index.shtml)在线办理,点击交易中心登录入口自助绑定。如遇使用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0371-96596。

5.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中。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备注:①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电子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能签到,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④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

⑤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西十里铺路17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7551092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 刘先生、刘女士

电 话:0371-86688491/0371-67119025转620

监督部门名称:郑州市中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

电话:0371-68627168

传真:0371-68627168

邮箱:zyqzfcg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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