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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城区牛首镇乡村振兴一期工程EPC总承包

2020-09-25 来源:湖北襄樊市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樊城区牛首镇乡村振兴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襄阳市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樊发改[2020]2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襄阳市樊城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张岗村、中号村、茶庵村、陈李湾村、枣园村、牛首村。

2.2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10383.51万元。

2.3建设内容:牛首镇张岗村、中号村、茶庵村、陈李湾村、枣园村、牛首村的道路改造、提档升级及维护整修,改造污水管网、湿地池塘治理,村庄亮化建设路灯、视频监控、房屋立面改造,土地整治工程等。

2.4招标范围:樊城区牛首镇乡村振兴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①设计阶段(含施工图纸设计、设计变更、图纸审查及施工过程现场跟踪服务等工作)、②施工阶段(包含全套施工图纸及有关变更所涉及的工程、竣工图的编制、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③货物采购(建设范围内所需的相关所有物品)以及应由总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10月。

2.6工程质量:(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1)营业执照: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

①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注: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②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拟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④拟派项目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备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中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须提交公司近两年(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后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审计报告净利润不得为负数)。(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

(5)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额(或合同额)在10000万及以上的市政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加章单位公章)及网址。(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交类似业绩均有效)

(6)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7)投标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投标人只能就①樊城区牛首镇乡村振兴一期工程EPC总承包、②樊城区太平店镇乡村振兴一期工程EPC总承包两个项目中的一个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所有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19.36.80.62/TPBidder/login.aspx),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CA及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9月25日0:00时至2020年9月2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9时00分,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樊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

联系人:夏杨婕

电  话:0710-3252709

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国际商都B1区4楼

联系人:周凡

电  话:0710-3566669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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