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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附属工程交警指挥中心智能化工程

2020-08-27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附属工程交警指挥中心智能化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汴发改投资 [2019]345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开封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附属工程交警指挥中心智能化工程

2.2招标编号:GZ200842GC0371-0109

2.3项目概况:交警指挥中心位于开封市新区第九大街与安顺路交叉口东北角裙楼C座2层,建筑面积约1000㎡。本次交警指挥中心弱电及外场设备主要包括包含指挥中心大厅、研判室、决策室和直播室等功能区配套的弱电系统及外场设备的建设及软件系统建设主要包括智能交通指挥平台和交管业务监管系统建设。详细服务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本次招标金额:28911494.13元。

2.6标段划分(硬件工程1个标段、指挥调度系统1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附属工程-交警指挥中心智能化硬件工程项目

第二标段: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配套附属工程-交警指挥中心智能化指挥调度系统工程项目

2.7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自签订合同后 50 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验收合格前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有要求的除外)。

第二标段:自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完成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培训等验收合格前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有要求的除外)。

2.8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包含的图纸、清单、招标文件、澄清及补充答疑等与项目有关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人员培训、伴随的设备系统维护、保养服务以及其他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配套附属工程交警指挥中心 智能化工程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格式自拟,自行承诺);

(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第二标段: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配套附属工程交警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系统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涵盖符合本项目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社保和税收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9年8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3.5信誉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查询路径: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检索下拉箭头-在全文检索输入查询对象-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选择行贿);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投标人对上述内容自行做出书面承诺);

3.6其他要求:

1)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8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原件扫描件,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第一标段: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配套附属工程交警指挥中心 智能化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牵头单位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二标段:开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配套附属工程交警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系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时拟派项目经理保持一致,不得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 密钥,在2020年8月28日9时00分至2020年9月3日17时00分,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投标人(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czgc/13525.htm 查看。投标人凭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投标人凭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 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 密钥推送消息。

4.5标书费收取: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09 时20分(北京时间);

5.2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开标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 区(开标区);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 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公安局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18623789306

地 址:开封市中山路中段92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路正商航海广场B座1105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18637821218

 监督部门:开封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1-2338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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