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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十三五”改扩建工程二至三期施工

2020-08-05 来源: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招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十三五”改扩建工程二至三期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十三五”改扩建工程二至三期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十三五”改扩建工程二至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投资[2017]440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设单位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及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70%、3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富裕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十三五”改扩建工程二至三期施工。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罪犯监舍4890.73平方米,罪犯文体活动用房4890.73平方米,3#罪犯劳动改造用房6109平方米,罪犯禁闭室及防爆中心1026.22平方米,罪犯家属会见室及服务用房954.22平方米,罪犯物流区仓库2520平方米。

2.3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内。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2.5 计划工期:2020年9月10日-2021年11月30日,计446天。

2.6 招标控制价总价:54,033,872.46元。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3年亏损。(提供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男性在职人员(提供人社部门备案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月前近12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男性在职人员(提供人社部门备案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月前近12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质量员、施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所有人查询社保缴纳证明出处的相关基础信息及查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20〕92号)》中规定的6类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时按投标人提供的基础信息及查询方式查询不到的或无有效相关证明的,均按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的信誉要求如下: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列入,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近3年内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

注:近3年指2017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提供承诺,如不符合以上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且要求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证企相符,没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如核实有在建项目,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中进行投标登记,拟派人员锁定,投标登记的投标企业及拟派人员信息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登记截图为准)

3.7 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要求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首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20年8月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0年8月1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有关手续及操作方法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综合新闻”及“下载中心”的相关操作手册及说明。

所有投标人需在登记后于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公章及项目班子监管系统锁定截图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如法定代表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保密协议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7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地点

6.1 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2 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09时00分00秒(“交易平台”设置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24小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qqhr.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投标人的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阶段必须全部到场,确保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一致,如在合同备案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如在施工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招标人损失,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9.3 所有投标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并作出承诺,如有违反,责任自负且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9.4 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因疫情防控原因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开工的情况,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工期顺延。

9.5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富裕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办公举报电话0452-8909511。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裕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2-8909511

招标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塔哈乡

联系人:王海龙

电话:0452-6108018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六顺街167号

联系人:崔喜风

电话:0451-82329250

电子邮件:CXF2046@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451902390110302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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