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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新华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9-12-27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台子区新华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盘锦市双台子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双台子区新华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区行审字【2019】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配套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双台子区新华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台子区内
2.2合同估算价:2526.27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2月1日开工至 2020 年10月 30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绿化、小区道路、排水管线、强电、燃气、供暖、供水、弱电、围墙、消防以及照明等。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经过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 37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在2020年1月10日15时00分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资格确认后,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 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9时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五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27-2361569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 0427-6978899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财务室电话:0427-865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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