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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新天地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

2019-04-23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梦想新天地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

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梦想新天地工程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梅溪湖金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梦想新天地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绕城高速东,长天路以南,红枫路以北。

2.3 建设规模:梦想新天地项目为商住性质,由8栋住宅、1栋公寓、部分裙楼和两层地下室组成,占地面积约3940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4521.13平方米。本次招标建设规模包含梦想新天地项目1057套户内智能家居系统(1#-8#栋共723套住宅,9#栋共334套公寓。)视频监控系统设置有室外快球摄像机、室内半球摄像机、室内枪机、室外枪机共约332个;无线电子围栏长度约800米;2套停车场管理系统;室外广播19个;智慧路灯6盏;智能井盖95个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程造价: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6 工期要求:暂定270日历天,分两期进行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梦想新天地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具体包括包括光纤入户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周界防范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安防集成管理平台、无线对讲系统、智慧路灯系统、智能家居系统、智慧社区、能耗监测系统、智慧井盖监测系统、机房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50万元的弱电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 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类似项目经历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项目经历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如类似项目为总包单位范围内的专业工程,类似项目经历证明材料提供总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分包施工合同及总包单位的由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总包单位的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总包方、分包方、设计方、监理方(建设方)四方共同签字认可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监督[2018]238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Ⅱ)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承诺(格式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5.4未按格式要求提交投标承诺的,基本资格审查时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6.2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起至2019年4月28日止,每天9: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屏幕后商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方式:0731-84159716

7.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基本资格审查方式:

7.1、资格审查方式:合格即入围;

7.2、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基本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基本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4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4 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席。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

7.5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报名及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交资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影印件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 省外投标人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
  7. 类似项目经历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项目经历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如类似项目为总包单位范围内的专业工程,类似项目经历证明材料提供总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分包施工合同及总包单位的由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总包单位的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总包方、分包方、设计方、监理方(建设方)四方共同签字认可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8. 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 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0. 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 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
  2. 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承诺书;
  3. 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4. 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5. 投标保证金投标承诺;(基本资格审查需提供)

注: 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二套编目录胶装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一套复印件,资格审查时提供一套复印件)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至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www.hnxjxq.gov.cn

     11.招标人

长沙梅溪湖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12.招标代理

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芯城科技园5栋502室

电话:0731-82564848

13.行政监管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0731-88799656

附件:

投标承诺(格式)

(招标人名称) :

经慎重研究,我公司(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决定于 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参与你方组织的(工程名称)的招标投标,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履行投标义务。

如果发生不履行相关投标义务的行为,自愿接受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作出的处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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