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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二次装饰项目招标公告

2018-12-11 来源:河南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招标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二次装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CG18044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的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二次装饰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委托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装饰工程建筑面积2758.69平方米施工及监理。

2、招标范围:一标:随施工、验收及质保期全过程监理;二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区

5、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监理 4.38万。

二标段:施工 291.4万元

6、工期要求:一标段:随施工、验收及质保期全过程监理;二标段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一标段: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机电安装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报名须知)。

3、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8时至2018年12月18日18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2日8时至2018年12月18日18时止。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月3日09:00时。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tf格式)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五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本单位CA密钥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tf格式)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卫滨区发改委:0373-2826079 卫滨区财政局:0373-2725936

卫滨区城乡建设局:0373-2826126 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地 址:新乡市建设路西段38号

联 系 人:程甫

电 话:17637309919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12室

联 系 人:穆科帆

电 话:15637311081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卫滨区城乡建设局:0373-2826126;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1日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签于 2018/12/11 10: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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