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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西人防疏散基地择优比选招商项目

2018-04-05 来源:湖北宜春市人民政府招标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就其“赣西人防疏散基地择优比选招商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人参加招商采购活动。

1、采购编号:精信—YC2018-003

2、项目名称:赣西人防疏散基地择优比选招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4、本次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要求拟投资额

运营期限

赣西人防疏散基地择优比选招商

1项

不低于4000万元

不超过30年

5、投资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必须提供:A、如投资人是企业的(含合伙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营业执照”;如投资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资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投资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资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要求清晰反映有效期),B、经审计的2016或2017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资担保函,C、税务部门出具的2017年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者银行转账凭证,D、“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7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2017年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E、投资人在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投资人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F、投资保证金进账单,G、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H、诚信投资承诺函原件,I、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原件的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报名办法:拟投资人自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4月1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邀请函至代理公司(江西精信工程造价资咨有限公司,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奉新路66号枣苑小区3栋101室)购买采购文件,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否则采购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费的投资人参加招商采购。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8.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8.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资代理人身份证;

8.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盖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后返回,复印件留存)

9、递交磋商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3楼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投资保证金及保证金缴纳账户:投资人须在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20元(投资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投资人名称,开标时以到帐为准)。

保证金账户名: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508202719000019389

开户行:宜春市工行宜阳分理处

11、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国强电话:13397950097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明月北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

采购机构名称: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女士 电 话: 15307958847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奉新路66号枣苑小区3栋101室(袁州区枣树园枣苑小区)

监督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795-3198518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政府采购网: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017007/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13、其他说明事项:

13.1采购代理服务费和评标专家评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按中标金额的60%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13.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扣除。

13.3若存在投资服务需使用产品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内产品情形的,在投资价相同的情形下优先采购。(提供证明文件)

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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