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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粮食储备库(金井库)二期项目

2017-12-12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招标编号:晋设施招20171108023-2

  开标时间:2018-01-08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晋江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泉州市

  招标公告 (二次)

  1.招标条件

  福建省晋江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晋设施招20171108023-2的福建省晋江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项目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晋江市粮食储备库(金井库)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晋发改审〔2016〕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晋江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晋江市粮食储备库(金井库)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晋江市金井镇南江村、湖厝村、岩峰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4768万元,用地面积37943㎡,总建筑面积约17606㎡;拟新建4栋平房仓,规格均为27mx120m,每栋仓房分18m+18m+24m+24m+18m+18m六个廒间,装粮高度7.5m,总仓容6.92万t。建设用地北侧新建1栋18mx120m机械库,建筑面积2286m2。技术指标:0.8≤容积率<2.2,10%<绿地率≤20%,30%≤建筑密度<50%。主要建设内容:粮食储备区(平房仓、仓间罩棚)、生产辅助区(机械库、药品库、厕所)及室外配套工程(道路、硬化地面、围墙、挡土墙、护坡、绿化、土方及各专业室外管线、电外线及路灯、给排水外线及消防、库区安全防范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476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人民币74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勘察初勘及详勘)、设计(含方案设计与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委托与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

  2.6.2. 内容: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设备进出场费,测绘、勘探勘察、取样、试验、测试、岩土工程设计、原始地形地貌测量等勘察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境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及配套工程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备注: 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时应提交《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土工试验室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须满足下列任一条件:①在福建省设立满足要求的土工实验室;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2日8时00分至2017年12月17日18时00分以不记名方式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 ,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17〕278号文)规定执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25500 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8日9时00分,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签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7400万元计(最终以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预算审核结论作为工程设计费基数),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127.85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工程勘察费用:土层50元/米,岩层110元/米,按实际钻孔进尺深度结算;波速测试2000元/孔,抽水试验孔2000元/孔,如有,按实际孔数结算。此费用已包含工程勘察过程及成果的相关费用(含三通一平,不含图审)。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晋江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新华街39号,邮编:362200;

  电话: 0595-85673723 ,传真:     /     ;

  联系人:   叶鑫裕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邮编: 362200  ;

  电话:0595-82003884 / 18859596367 ,传真:   /  ;联系人:  曹冬霞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

  帐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帐    号:  424758379456  。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电话:0595—8568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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