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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

2017-11-15 来源:江苏涟水

 

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
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 已由 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涟发改投[2016]115号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涟水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涟水县S503省道东侧、S346省道北侧、涟麻路南侧。
2.2 工程规模:新建监区框架结构2层,檐口高度7.65米;武警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1.55米;后勤用房建筑面积1552.5平方米,框架结构2层;看守所综合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37.8m2;建筑高度11.55m;拘留所综合楼建筑面积3295.9平方米,框架3层,檐口高度9.3米;围墙、岗亭、门卫等,总建筑面积约18210.84平方米,以及道路、绿化等。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施工监理【包含土建、装饰、智能化、幕墙、安装(强弱电、空调、消防、监控等)以及道路、绿化等】施工(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4 监理服务期: 40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100 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监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综合资质;②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专业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总监 1 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 最低配备6人(专业配备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1名、智能化或电子信息专业1名、装饰专业1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②取得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③取得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监理员 最低配备2 人(专业配备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1人、市政公用专业1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②取得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③取得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④取得江苏省外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无在监工程;(项目总监提供承诺书,项目总监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 其它要求:
3.10.1授权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3.4、3.6、3.7、3.8、3.10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调取诚信库中经核验通过的信息资料为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查看诚信库的链接,投标人直接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将不予认可,作为无效文件进行处理;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2、3.3、3.9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直接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所需的相关扫描件”中;
4、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从网站打印的盖有养老保险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视为原件);
5、所有要求上传的扫描件均必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6、所有上传的资料因清晰度无法辨认的,其上传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7、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7、3.8 项所要求的专业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
(2)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
(3)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投标文件不得有雷同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
应当雷同的情况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55分
监理方案: 2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5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 分
类似工程业绩: 2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为: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 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55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55
监理
方案
(20分)
质量控制方案
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
3
进度控制方案
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
3
投资控制方案
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
2
安全控制方案
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
3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考虑全面,有针对性
2
技术建议
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设想
2
组织协调方案
考虑全面,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3
工作制度
科学合理
2
注:监理方案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 ( 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监理机构
(15分)
总监理工程师(3分)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1)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
(2)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10分)
 
1、配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工民建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工民建专业或土木工程的得1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工民建专业或土木工程的得0.5分;
(2)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3)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
(本项最多得3分)
3
2、配备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的得1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的得0.5分;
(2)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本项最多得2分;
2
 
3、配备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机电工程的得1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机电工程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1分;
1
4、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的得1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1分;
1
5、配备建筑智能化或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1名: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建筑智能化或电子信息专业的得2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建筑智能化或电子信息的得1分;
2
6、配备装饰装修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装饰类的得1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装饰类的得0.5分;
1
监理员
(2分)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1分;具有见证取样员证书的得1分;最多不超过分2分。
2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现场配备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电脑(含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回弹仪、塌落度桶、游标卡尺、质量检测尺(含小锤等)、相位检测仪、激光测距仪、绝缘电阻表、砼保护层测定仪、钢筋位置测定仪、裂缝测宽仪、激光测距仪等与工程相关的必备检测设备。所列出的设备中每缺
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其中钢筋位置测定仪、激光测距仪、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绝缘电阻表需提供计量标准认定证书。)
8
工程业绩(2分)
企业业绩
(1分)
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监理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施工监理或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得1分。(以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签署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1
总监业绩
(1分)
总监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监理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或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得1分(以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1
               
1 、上表中,除从诚信库调取的资料外,其它所需材料必须采用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所需的相关扫描件”中,且所有证件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
2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
3 、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4 、单项工程监理合同额、工程性质等在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描述不一致的,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未描述的以合同为准,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5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未加盖备案章的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6 、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加分针对同一个项目,仅计取其中一个最高得分,不得重复计分。
7 、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专业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
(2)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
(3)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年11 月14 日开始,地点: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获取方式: 登录 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下载。
5.3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360702913;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 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2 月 5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6.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aztb.gov.cn)及涟水县招标采购网( www.lszb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涟水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地 址: 涟水县阳光嘉园36-6号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 13852343983 电 话:139151147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
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 已由 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涟发改投[2016]115号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涟水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涟水县S503省道东侧、S346省道北侧、涟麻路南侧。
2.2 工程规模:新建监区框架结构2层,檐口高度7.65米;武警综合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1.55米;后勤用房建筑面积1552.5平方米,框架结构2层;看守所综合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37.8m2;建筑高度11.55m;拘留所综合楼建筑面积3295.9平方米,框架3层,檐口高度9.3米;围墙、岗亭、门卫等,总建筑面积约18210.84平方米,以及道路、绿化等。工程造价约7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施工监理【包含土建、装饰、智能化、幕墙、安装(强弱电、空调、消防、监控等)以及道路、绿化等】施工(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
2.4 监理服务期: 40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100 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涟水县看守所、拘留所与武警县中队迁建项目监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综合资质;②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专业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总监 1 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 最低配备6人(专业配备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1名、智能化或电子信息专业1名、装饰专业1名)【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②取得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③取得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监理员 最低配备2 人(专业配备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1人、市政公用专业1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②取得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③取得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④取得江苏省外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无在监工程;(项目总监提供承诺书,项目总监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 其它要求:
3.10.1授权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3.4、3.6、3.7、3.8、3.10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调取诚信库中经核验通过的信息资料为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查看诚信库的链接,投标人直接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将不予认可,作为无效文件进行处理;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2、3.3、3.9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直接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所需的相关扫描件”中;
4、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从网站打印的盖有养老保险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视为原件);
5、所有要求上传的扫描件均必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否则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6、所有上传的资料因清晰度无法辨认的,其上传资料按无效文件处理;
7、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7、3.8 项所要求的专业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
(2)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
(3)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4)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投标文件不得有雷同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出现评标委员会认为不
应当雷同的情况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55分
监理方案: 2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15 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 分
类似工程业绩: 2 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为: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 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3
投标报价(55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55
监理
方案
(20分)
质量控制方案
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
3
进度控制方案
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
3
投资控制方案
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
2
安全控制方案
考虑全面,有针对性,措施完善
3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考虑全面,有针对性
2
技术建议
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设想
2
组织协调方案
考虑全面,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3
工作制度
科学合理
2
注:监理方案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 ( 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项目监理机构
(15分)
总监理工程师(3分)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1)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分。
(2)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10分)
 
1、配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工民建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工民建专业或土木工程的得1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工民建专业或土木工程的得0.5分;
(2)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3)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
(本项最多得3分)
3
2、配备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的得1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的得0.5分;
(2)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本项最多得2分;
2
 
3、配备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机电工程的得1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所学专业为机电工程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1分;
1
4、配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的得1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1分;
1
5、配备建筑智能化或电子信息专业工程师1名: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建筑智能化或电子信息专业的得2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建筑智能化或电子信息的得1分;
2
6、配备装饰装修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装饰类的得1分;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所学专业为装饰类的得0.5分;
1
监理员
(2分)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1分;具有见证取样员证书的得1分;最多不超过分2分。
2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现场配备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电脑(含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回弹仪、塌落度桶、游标卡尺、质量检测尺(含小锤等)、相位检测仪、激光测距仪、绝缘电阻表、砼保护层测定仪、钢筋位置测定仪、裂缝测宽仪、激光测距仪等与工程相关的必备检测设备。所列出的设备中每缺
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其中钢筋位置测定仪、激光测距仪、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绝缘电阻表需提供计量标准认定证书。)
8
工程业绩(2分)
企业业绩
(1分)
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监理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施工监理或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得1分。(以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签署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1
总监业绩
(1分)
总监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监理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或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得1分(以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1
               
1 、上表中,除从诚信库调取的资料外,其它所需材料必须采用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所需的相关扫描件”中,且所有证件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
2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
3 、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4 、单项工程监理合同额、工程性质等在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描述不一致的,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未描述的以合同为准,描述不清的不予认可。
5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未加盖备案章的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6 、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加分针对同一个项目,仅计取其中一个最高得分,不得重复计分。
7 、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专业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1)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
(2)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
(3)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7年11 月14 日开始,地点: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获取方式: 登录 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下载。
5.3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360702913;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 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2 月 5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淮安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6.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aztb.gov.cn)及涟水县招标采购网( www.lszb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涟水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地 址: 涟水县阳光嘉园36-6号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 13852343983 电 话:139151147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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