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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长宁镇综合文化站、鲍东村文化站建设及通县文化馆录音室建设项目

2017-03-15 来源:青海经济信息网

大通县长宁镇综合文化站、鲍东村文化站建设及大通县

文化馆录音室建设项目及公告

(招标编号:青海金亚2017(工程)-013号)

一、发布时间:20170314

二、项目名称:大通县长宁镇综合文化站、鲍东村文化站建设及通县文化馆录音室建设项目

三、招标单位:青海金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项目地址: 大通县

五、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六、工程概况:

 1.标段一.本项目为 大通县长宁镇综合文化站及大通县长宁镇鲍东村文化站建设项目,本工程位于大通县。本工程包括:长宁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塑胶球场,建设面积430m ?,场地硬化,原有文化站外立面贴砖,屋面防水拆除重做,入户门更换。长宁镇鲍东村文化站建设项目,新建钢结构舞台一座,建设面积160m?,层数为1层,结构类型为钢结构,建筑高度为5m

 2.标段二:大通县文化馆录音室建设项目,本工程位于大通县。本工程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吊顶、窗台等改造及配套电器改造。

 2.投标报名单位条件及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注:外省企业需进青备案、开标时查看备案资料)

2)企业业绩要求:近2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企业信誉: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和业主之间未(没有或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案件;投标企业及相关执业资格人员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5)一旦中标,中标人须全力配合招标人做好当地关于招标人的相关备案工作。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财务状况: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报名时间:20170314日至0318日,0930―1730

九、报名地点:青海金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4#楼一单元10楼)

十、报名时应具备材料及要求:

1)单位介绍信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师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报名时备查)

5)招标文件工本费500/每本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日、投标文件递送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投标网上发布。

: 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0971-2725192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金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张先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 4#楼一单元10

联系电话:0971-4716070     

邮编: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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