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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法庭业务装备建设项目

2016-04-15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日期:2016-04-15

 

  1. 项目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法庭业务装备建设项目

  2. 项目编号:ZRDX-BJGP-201603046   

  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4. 采购人地址: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

  5.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1553222

  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3区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7150241转8711

  9.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预算总金额(万元)

包数

项目

内容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台湖法庭业务装备建设项目

331.27

4

业务装

备建设

办公

一批

行业

标准

 

  10.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逾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第一包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第一包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投标人要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并在北京市拥有长期固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11.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第一包投标人提供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第一包投标人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装订成册。(报名时以上资格文件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1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4月15日至2016年04月22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0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30 (北京时间)

  1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家庄交通枢纽四层三区417A室(乘车路线:地铁五号线、十号线、亦庄线宋家庄站F出口北行50米)

  14. 每包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5.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7. 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宾馆A座第一会议室(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48号)

  18.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9.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孙小姐

  20.  联系方式:010-87150241转8711

  北京中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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