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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市委大院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08-20 来源:湖南衡阳政府采购网
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处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衡阳市市委大院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市委大院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衡阳市市委大院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二、政府采购编号:HY2015-B034     委托代理编号:XT2015-B06
三、采购项目上限值:经衡阳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确定总金额为:1,380,539.00元,其中
第一包:2#-5#栋屋面维修(防水)等共4项:901,415.00
第二包:6#楼及茶楼新作彩钢瓦屋面等共3项:479,124.00
四、供应商资质: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5年8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为准);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室内装饰企业施工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证书或者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湖南省外企业提供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许可证。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8 19日起至20158 25日,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30时到5: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投标经办人持以下资料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提供原件初审,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
A、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需为项目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近期缴费证明;
C、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5年8月份以来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D、符合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2.1-2.2的证明材料;
(2) 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原件初审,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5 9  11 1530 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市财政局一楼西侧招标大厅(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30号)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七、现场踏勘:投标人须就本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并与采购人进行充分的技术交流,详细了解项目的特点、现场条件及其他具体细节,以便做出准确的投标方案及投标报价。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进行。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处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延安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0734-88668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联系人: 唐宗秀            电话:0734-8898260、8154260
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铁           电话: 0734-8867686
九、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贰万元;第二包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83070312000000673
开户行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衡阳开发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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