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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和通讯指挥中心大楼扩建改造项目

2014-01-27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采购信息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和通讯指挥中心大楼扩建改造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和通讯指挥中心大楼扩建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和通讯指挥中心大楼扩建改造项目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院内

2.3 招标范围: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机房工程、系统集成等工程的深化设计、设备购置、施工及调试运行、检测、验收(包括技防部门对安防系统的审查验收)等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2.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2.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2.3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壹级资格;

3.2.4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

3.2.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 2011年1月1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业绩2个;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人先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0127201402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30分,下午14时至17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报名。

4.2 报名需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相关业绩证明(以提供的合同原件时间为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验证原件、留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非活页装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留原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资格预审者,请在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邮费到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院内

联 系 人:薛主任  

    话:0371-667885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与众意西路交叉口金成东方国际10号楼1401

联 系 人:女士  先生

    话:0371-68081055601

电子邮件:xj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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