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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扩建工程

2013-08-22 来源:黑龙江建设网

  招标编号:SJ0100G130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扩建工程 项目设计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3]10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总工会 ,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尔滨市工人文化宫扩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南岗区中山路248号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724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5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70平方米);主要包括公建15580平方米(1#附属用房800平方米,2#附属用房193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附属用房5670平方米)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设计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职业资格。

  3.2投标人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

  《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理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总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7.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www.hrb-ztb.com="">)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rbjjzx.cn:8080="">)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总工会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永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38号 太平洋集团14层

  邮政编码: 150016

  联 系 人:马丽鑫

  联系电话: 0451-84586881/18646376909

  日    期: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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