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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综合楼智能化工程

2013-05-03 来源:江苏淮安市

  1.淮安市公安局的淮安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综合楼智能化工程已经进入施工招标阶段,工程所需资金为国有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淮阴区西安路西侧,淮三路南侧,三干渠东侧,规划支路北侧(市看守所);

  (2)工程规模:造价约150万元;

  (3)招标内容:智能化系统施工;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要求工期: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防范行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和等级: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申请人无转包、分包、挂靠行为;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投标建造师须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0)申请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1)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201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12)投标企业及投标建造师有类似工程:2010年1月1日以来施工过单项合同价4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注:1.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必须现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验,否则不予认可;2.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任何一项不能满足,则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报名的时间和须知:

  (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 5月3日至 2013 年5月9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二楼大厅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报名和资格预审时必须是本单位交易员办理,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预审文件为100元/份。

  6.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 5月16日14时30分前到 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会议室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确定潜在投标人的办法: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投标。

  8.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招标人地址:淮阴区西安路西侧,淮三路南侧,三干渠东侧,规划支路北侧(市看守所)

  联系人:窦国平 电话:13705238299

  10.招标代理单位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顾星,王轩 电话: 0517-83708896

  11.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3 年5月3日至 2013年5月9日 。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单位(公章): 招标办备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经办人:

  2013年 月 日 2013年月 日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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