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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灵乡商业广场项目工程

2012-07-26 来源:中国建设网

  招标编号:ZJDL-2012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冶市灵乡商业广场项目工程施工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或备案以冶发改发【20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湖北新宜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图审说明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建设地点:大冶市灵乡镇政府对面,大金省道南侧

  投资金额:约2000万元;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3490.54平方米

  结构层次: 1#楼框架结构、地上11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6891.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25.6平方米

  2#楼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地上建筑面积3431.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64.26平方米

  3#楼框架结构、架空层﹢11层、建筑面积11177.3平方米

  计划工期:390 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已完成类似规模工程的业绩(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书或验收证明为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在中标公示期间,由交监局对中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大冶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

  3.5报名时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7 黄石地区以外的投标人须到大冶市规划建设办理备案手续;

  3.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7 月24 日至2012 年7月28 日,每日上午10 时至12 时,下午 15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日之内),到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9室(大棋西路2号)报名,逾期不受理。

  4.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⑤资质证书⑥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是有效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由招标人提供。

  4.4凡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接受《诚实守信承诺书》相关条款处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为2012 年 8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须经企业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并出具公证书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黄石招标与采购网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新宜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大冶市新冶大道49号 地址: 大冶市观山路34号

  联 系 人:戴先生 招标文件制作人: 张女士

  电 话: 18986591212 电 话: 13995984480

  2012年7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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