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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演艺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1-10-14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内蒙古演艺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演艺中心建设项目,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演艺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0]246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内财购准字(电子)[2010]2289号)批准同意建设。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对内蒙古演艺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演艺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2、交货地点:内蒙古演艺中心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北侧,北临北垣街,南侧为乌兰恰特大剧院和内蒙古博物馆,西侧为丁香路,东侧为筹建中的内蒙古科技馆新馆)。

 

3、总建筑面积:38750m2

 

4、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局部钢结构。

 

5、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10层。

 

6、资金来源:部分财政资金、部分自筹。

 

7、标段划分:一标段常压燃气热水锅炉;二标段空调制冷机组。

 

三、招标内容:

 

1、常压燃气热水锅炉:2100KW/台,2台;1400KW/台,1台。

 

2、空调制冷机组:螺杆式水冷冷水机组,制冷量1586KW/台,2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常压燃气热水锅炉投标人要求

 

2.1制造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在内蒙地区有承揽2万平米以上供暖业务且运行在两年以上,无重大故障的设备供货合同)供货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为经销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2锅炉制造商在国内有工厂,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制造商产品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造商须持有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商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具有国家认证的检测报告;所制造产品必须有中国相关保险公司承保。

 

2.3投标人在呼和浩特市辖区或周边城市具有售后服务机构,在内蒙地区有承揽2万平米以上供暖业务且运行在两年以上,无重大故障,用户反映良好的销售业绩和售后服务人员。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空调制冷机组投标人要求

 

3.1制造商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两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设备供货合同)供货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为经销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2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复印件,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以备核实。

 

3.3投标人在呼和浩特市辖区或周边城市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1、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0月20日。

 

2、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内蒙古采购网

 

3、发布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http://www.nmgp.gov.cn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4日至201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17:30。

 

2、报名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3、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4、携带资料:

 

4.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等其他资格文件。

 

4.2近三年(2008至今)企业社会信誉及业绩证明材料:

 

财务审计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4.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必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A4纸)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申请书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七、资格审查:

 

凡合格的投标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报名合格企业于2011年10月21日14:30-17:00携带下述资料资料统一到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1、锅炉投标单位

 

1.1制造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2代理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的复印件。

 

2、空调制冷机组投标单位

 

2.1制造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C认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2代理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C认证的复印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1年10月22日至2011年10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

 

3、获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4、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颐峰、李胜军

 

联系电话:18686030909、15354871654

 

 

 

代理机构: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海凤

 

电  话:0471-4675101或4675104/105转8009

 

传  真:0471-4675101

 

电子邮箱:nmc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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