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盐城东方友谊医院)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盐发改审【2010】80号;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门诊楼和病房楼土建及安装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招标人:盐城市妇幼保健院,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盐城东方友谊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土建及安装工程(含地下室)。
(2)工程地点:位于盐城市区东南,开发区中心以东,世纪大道与东环路交汇处。
(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共约:116496 m2;其中:病房楼2幢,11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共约37984m2;门诊楼4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60183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8329m2。
(4)要求工期: 240 个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质量目标:确保“扬子杯”,力争“鲁班奖”。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盐城东方友谊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土建、安装工程及地下室工程的施工。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结算方式,费率报价”形式报价。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资质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施工资质(投标报名时应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6人】2010年 7月— 2010 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2、除不可抗力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盐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
八、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九、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目下,详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1年2月 25日9:30至2011年3月 4 日16:00(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会导致无法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合格投标人通过盐城市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最新信息栏”查看,并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资格审查方法: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如缺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4)满足公告要求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5)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十一、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领取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
十三、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四、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080019;盐城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88587313。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秦院长 联系人:王玉
联系电话:18651911177 联系电话:0515-88351862
地址:盐城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2011年2月 25日
附件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盐城东方友谊医院)
门诊楼和病房楼土建、安装工程评标办法
盐城市妇幼保健院(盐城东方友谊医院)门诊楼和病房楼土建、安装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质量和工期承诺、施工方案(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等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项目组人员情况审查: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1)项目副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项目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2)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项目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6人)2010年 7月-2010 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缺以上资料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三、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人的费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系数A,A的取值范围为94%—96%,具体数值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决定。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家(含7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费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高出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例如: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是93%,其中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某一报价为95.5%,则95.5%的报价得分=70-2.5×0.3=69.25分)。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目标和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目标和工期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 20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8分
施工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7~18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项目总述;
2、施工组织结构,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得涉及单位名称、具体人员姓名等);
3、劳动力配置、安排计划及保障措施;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加工设备、检测设备配置及材料进场计划;
5、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本工程分别论述主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工艺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本工程重点、难点部位施工处理方法);
6、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7、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及工期保证措施;
8、现场平面布置;
9、环境保护措施;
10、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1、季节性施工措施;
12、现场构件、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3、与业主及其它专业承包单位的协调配合方案;
14、后期服务计划。
2、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0-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经理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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